企业所得税怎么算:25% / 15% / 实际税负 5% 三档怎么选
先给结论:企业所得税算的是利润(应纳税所得额),不是收入: 应纳税额 = 应纳税所得额 × 适用税率。法定税率 25%;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%; 小型微利企业是「减按 25%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再按 20% 税率」—— 0.25 × 0.20 = 实际税负 5%(不是直接给了 5% 的税率)。 小微门槛三条须同时满足:年应纳税所得额 ≤ 300 万元、 从业人数 ≤ 300 人、资产总额 ≤ 5000 万元, 且非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—— 三条是「且」的关系,而且是临界点不是超额累进: 任一超标即全额按 25% 计税。下面三个速算器分别实算。
速算一:企业所得税(含小型微利门槛判定与临界点)
口径:应纳税额 = 应纳税所得额 × 适用税率;小微为「减按 25% 计入 × 20% 税率」; 高新 15% 与小微 5% 不叠加,按孰优
应纳税所得额 ≠ 会计利润:业务招待费、广宣费、公益性捐赠等都有扣除限额(见速算三)。 小微优惠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,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。
速算二:税后利润分红到手(企业所得税 + 股息红利个税 20%)
口径:税后利润 = 利润 − 企业所得税;分红个税 = 税后利润 × 20%; 到手 = 税后利润 × 80% —— 企业与股东是两层税负
分红个税按「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」20% 计征(分给个人股东时); 居民企业之间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所得可免税,本速算器按个人股东口径测算。
速算三:常见扣除限额(税前扣不掉的部分要调增)
业务招待费:发生额的 60% 与 收入的 5‰ 孰低; 广宣费:收入 15% 以内;公益性捐赠:年度利润总额 12% 以内
广宣费与公益性捐赠超出限额的部分不是白扣 —— 广宣费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,公益性捐赠可结转以后三年扣除; 业务招待费超出部分不能结转,永久调增。
示例:三档税率对照(应纳税所得额 100 万元)
| 企业类型 | 适用税率 | 应纳税额(元) | 实际税负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小型微利企业 | 20%(减按 25% 计入) | 50000.00 | 5.0% |
| 高新技术企业 | 15% | 150000.00 | 15.0% |
| 一般企业 | 25% | 250000.00 | 25.0% |
同一笔 100 万元利润,小型微利与一般企业相差 20 万元 —— 差别不在「税率 5%」,而在计入比例:先按 25% 计入(100 万 → 25 万),再乘 20% 税率得 5 万。
示例:300 万元是悬崖(超过即全额按 25%)
| 年应纳税所得额(元) | 是否小型微利 | 应纳税额(元)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---|
| 2000000.00 | 是 | 100000.00 | 实际税负 5% |
| 3000000.00 | 是(临界点含本数) | 150000.00 | 刚好踩住 300 万额度 |
| 3000001.00 | 否(全额 25%) | 750000.25 | 多 1 元,多缴 600000.25 元 |
| 3010000.00 | 否(全额 25%) | 752500.00 | 多 1 万元利润,多缴 602500.00 元 |
这是企业所得税里最陡的一处:不是「超出部分按 25%」,而是全部应纳税所得额改按 25%。 临近年末做利润规划(研发投入、设备购置、公益性捐赠时点)时,这一条最值钱。
示例:税后利润分红到手(税前利润 100 万元)
| 企业类型 | 企业所得税(元) | 税后利润(元) | 分红个税 20%(元) | 股东到手(元) | 综合税负率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小型微利企业 | 50000.00 | 950000.00 | 190000.00 | 760000.00 | 24.0% |
| 高新技术企业 | 150000.00 | 850000.00 | 170000.00 | 680000.00 | 32.0% |
| 一般企业 | 250000.00 | 750000.00 | 150000.00 | 600000.00 | 40.0% |
企业与个人是两层税负:100 万元利润到个人股东手里,一般企业只剩 60 万元(综合 40%)。 这也是「要不要把利润留在公司」这个问题的真实成本。
企业所得税税率表(2026 年现行)
| 税率 | 适用范围 |
|---|---|
| 25% | 居民企业一般适用(法定税率) |
| 20% | 小型微利企业(减按 25%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后适用,实际税负 5%) |
| 15% | 高新技术企业(减按 15%) |
| 20% |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所得(预提所得税,实际减按 10% 征收) |
小型微利企业:三个门槛须同时满足
| 条件 | 门槛 | 超标后果 |
|---|---|---|
|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| ≤ 300 万元 | 全部所得按 25% 计税 |
| 从业人数 | ≤ 300 人 | 全部所得按 25% 计税 |
| 资产总额 | ≤ 5000 万元 | 全部所得按 25% 计税 |
| 行业 | 非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| 不适用小微优惠 |
常见扣除限额(税前扣除的三大陷阱)
| 项目 | 扣除限额 | 超出部分 |
|---|---|---|
| 业务招待费 | 发生额的 60% 与当年营业收入的 5‰ 孰低 | 不得扣除、不能结转 |
|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| 当年营业收入的 15% | 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|
| 公益性捐赠 | 年度利润总额的 12% | 准予结转以后三年扣除 |
以营业收入 1000 万元、利润总额 100 万元为例:业务招待费 20 万元只能扣 5 万元(60% 是 12 万、5‰ 是 5 万,孰低取 5 万),调增 15 万元; 广宣费 200 万元可扣 150 万元,超出 50 万元结转以后年度;公益性捐赠 20 万元可扣 12 万元,超出 8 万元结转以后三年。
三条最容易踩的口径
1. 5% 是乘出来的,不是税率
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是「减按 25%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再按 20% 税率」: 0.25 × 0.20 = 0.05。所以 100 万利润交 5 万,而不是「100 万 × 5% 税率」这种写法 —— 虽然数字一样,但计入比例才是政策本体,改动政策时动的是这一档。
2. 300 万是悬崖,不是累进
三个门槛(300 万 / 300 人 / 5000 万)是「且」的关系,任一超标即 全额按 25%,不是只对超出部分计税 —— 300 万元交 15 万元,301 万元交 75.25 万元,多 1 万元利润多缴 60.25 万元税。
3. 企业交完税,分红还要再交一次
企业所得税与股东个税是两层:税后利润分给个人股东按「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」再交 20%。 100 万利润,一般企业股东到手 60 万(综合 40%),小微到手 76 万(综合 24%)—— 这才是「发工资还是分红」的真实成本差。
常见问题
企业所得税怎么算?
应纳税额 = 应纳税所得额 × 适用税率 − 减免、抵免税额。应纳税所得额 = 收入总额 − 不征税收入 − 免税收入 − 各项扣除 −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。法定税率 25%;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%;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%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后按 20% 税率,实际税负 5%。
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税负为什么是 5%?
因为不是直接给了 5% 的税率,而是两档相乘:先把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 25% 计入,再按 20% 的税率计算,0.25 × 0.20 = 0.05,即实际税负 5%。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,该政策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。
小型微利企业的三个门槛要同时满足吗?超过 300 万怎么办?
要同时满足: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、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 人、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,且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。三个条件是「且」的关系,而且是临界点不是超额累进 —— 任一超标就全额按 25% 计税,不是只对超出部分。应纳税所得额 300 万元交 15 万元,301 万元交 75.25 万元,多 1 万元利润多缴 60.25 万元税。
高新技术企业 15% 和小型微利企业 5% 能叠加吗?
不能叠加。同一笔应纳税所得额只能适用一种优惠税率,符合条件时按孰优(税额更低者)选择,通常小型微利企业 5% 更优,但高新企业规模一旦超过三个门槛就只能适用 15%。
公司交完企业所得税,股东分红还要交税吗?
要。税后利润分给个人股东时,按「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」缴纳 20% 个人所得税。以 100 万元利润为例:一般企业先交 25 万元企业所得税,剩 75 万元分红再交 15 万元个税,股东到手 60 万元,综合税负 40%;小型微利企业到手 76 万元,综合税负 24%。
这个测算结果能直接作为报税依据吗?
不能。本页按公开政策口径做测算,应纳税所得额需按税法做纳税调整(业务招待费、广宣费、公益性捐赠等都有扣除限额),适用税率与优惠资格以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准。本测算结果仅供参考,不构成税务建议。
把个人与企业的税放在一处看
本页算的是企业所得税与分红个税;增值税测算、个人工资与年度汇算可在 App 里一起看。免费使用,不采集收入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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